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县直单位信息公开指南 >> 正文
县检验检测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索  引  号 ] tanchengjyjczx/2020-0000020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检验检测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0-06-15 [ 公开日期 ] 2020-06-15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中心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中心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中心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中心编制了《郯城县检验检测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郯城网站(http://www.tancheng.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郯城县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室(地址:北环路39号) 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中心,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中心概况、职责,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及县政府规章。

(三)政府公文

主要包括:市、县政府制发的食品安全方面的文件、市检验检测中心制发的文件。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相关业务工作方面的重要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包括食品、药品、农产品等的检测。

(五)科技服务

食品安全方面的先进检测技术和科研成果及开展科普活动。

(五)其他

主要包括:中心重要会议、活动情况;人事任免事项以及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中心编制了《郯城县检验检测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郯城县政府网站(http://tancheng.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县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室(地址:北环路39号)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中心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tancheng.gov.cn/;在检测中心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本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中心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中心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本中心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郯城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中心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或电子邮件(电子信箱tcxjyjczx@ly.shandong.cn)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向本中心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本中心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中心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中心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本中心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办理流程

郯城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4、收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单位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郯城县检验检测中心

办公地址:郯城县北环路39号 邮政编码:2761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冬季:8:30-12:00,13:30-17:00)

电话:0539-6155217

传真:0539-6155217

电子邮箱:tcxjyjczx@ly.shandong.cn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郯城县检验检测中心

办公地址:郯城县北环路39号 邮政编码:2761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冬季:8:30-12:00,13:30-17:00)

电话:0539-6155217

传真:0539-6155217

电子邮箱:tcxjyjczx@ly.shandong.cn

五、监督与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要求本机关更正。本机关审核属实的,将予以更正并告知申请人;不属于本机关职能范围的,本机关将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或者告知申请人向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郯城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539-6221769,传真:暂无,邮箱:tcxsfj@ly.shandong.cn,办公地址:郯城县人民路文体中心B座一楼,邮政编码:2761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郯城县人民法院(电话:0539-7156035,传真:0539-7156000,邮箱:暂无,网址:https://sd12368.gov.cn/,办公地址:郯城县人民路1号,邮政编码:2761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提起行政诉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