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 tanchengzwfwbgs/2018-000003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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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18-07-09 | [ 公开日期 ] | 2018-07-0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编制了《郯城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本《指南》根据实际及时修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依法指定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单位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与本单位职能和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以本单位名义发布或者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单位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政务中心管理情况;公共资源交易情况等。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本单位主要通过郯城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本单位还将通过新闻媒体、郯城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等辅助性方式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以本单位名义发布及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1、申请形式
本单位受理书面提交的申请和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申请。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申请办理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郯城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郯城县东城新区天元服务中心西副楼3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春夏季)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5:30;
(秋冬季)上午 8:30–12:00 下午 1:30–5:00;
联系电话:0539-6155369
电子邮箱:tcxzspzx@163.com
四、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单位打投诉电话举报。
投诉电话:0539-6100100
通信地址:郯城县东城新区白马河路11号天元郯城综合服务中心西副楼3楼312室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郯城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