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xswj/2018-000002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税务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18-11-19 | [ 公开日期 ] | 2018-11-19 | [ 有 效 性 ] |
为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创新服务工作新机制,今年以来郯城县针对政府重点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以及企业、群众提出委托代办事项推行千人代办服务,变“跑项目”为“项目跑”,实现项目审批全程跟踪代办,当好项目“大管家”。
明确代办原则,理顺工作机制。按照“自愿委托、无偿代办、全程跟踪、便捷高效”的原则进行代办服务。申请代办事项在代办范围内,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即可开展代办,明确代办方与申请方双方的责任,梳理优化代办服务流程代办人员依法受理申办事项,代理过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按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代办。受理事项必须由企业、群众自愿申办,代办员不得强迫申办。同时,对申办事项的服务项目、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严格代办流程,优化代办程序。需要代办的企业和群众,均可自愿无偿就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向代办人员提出帮办或代办申请。书面向代办员提出委托代办申请,填写代办服务登记表和代办服务协议书,明确代办所需手续和资料;填写项目受理登记单,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申报,做好跟踪衔接工作,在规定时限内按时办结代办项目。对于材料齐全的代办事项,办理人与代办人员完成材料交接和签收委托协议后,由代办人员代替申请人去跑腿,完成代办事项;对于材料不齐全的,代办人员一次性列出缺少的材料以及补齐材料的途径或方法,便于群众快捷的补齐材料。代办工作完成后,代办人员及时办理交接手续,移交相关材料。
夯实代办责任,确保代办效果。针对代办审批事项,进行跟踪和督查,全程监管。对在项目办理过程中设置障碍、故意拖延办结时间和吃拿卡要等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除群众、企业按国家规定向上级审批机关交纳费用外,不准向群众、企业摊派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