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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护航三轮车四轮车集中整治
[ 索  引  号 ] tanchengfzj/2018-000001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8-09-26 [ 公开日期 ] 2018-09-26 [ 有  效  性 ]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着力解决三轮车、四轮代步车无牌、无证、违规上路行驶,严重扰乱城市交通秩序,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行为,郯城县政府法制局党组迅速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充分发挥法制保障功能组作用,支部党员齐带头,全力护航整治活动。

一是认真梳理执法依据,全力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和政策解读,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结合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根据职责分工,对照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对涉及集中整治活动中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依据,进行梳理、归纳、逐一核查确认。同时密切配合县域新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对涉及到的道交法及实施条例、运输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进行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切实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是全力做好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性审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严格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以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贯穿合法性审查全过程,对涉及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严格落实集体讨论和听证制度。通过合法性审查,及时化解矛盾,从源头上规范执法行为。

三是全力发挥行政复议的内部监督保障职责,做好法律法规咨询解答工作,不断促进行政执法水平再提高。针对集中整改过程中可能产生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功能,借助行政复议,做好法律咨询解答工作,注重案前化解与案中调解,力争在进入复议程序前通过法律解答就把矛盾化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水平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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