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c_whzfj-12_A/2018-0321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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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8-03-21 | [ 公开日期 ] | 2018-03-20 | [ 有 效 性 ] |
县文化执法局认真落实文化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要求,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行为监督为重点,以优质服务为目标,全力打造规范化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主要做法有:
一是授权到位,审批主体具有法定职能和授权,不存在调整审批权限的现象。明确区行政服务中心文化执法局窗口负责人对我局审批事项行使受理和审批权,审批权力全部纳入政务网运行。同时市级下放的审批事项我局已经全部承接倒位,不存在明放实不放的情况,并已经全部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签批率和事项进驻率全部达到100%;
二是增配人员,加强审批力量。目前有2名持执法证工作人员确保了审批资质合法,同时又推行审批窗口AB岗模式,保证工作期间窗口不出现真空。
三是所有审批事项审批条件全部依照法定,不存在擅自增加审批条件的行为;
四是审批流程精简规范,严格按照申报受理、审核批准、信息录入、资料存档开展行政审批工作,不存在擅自增设审批环节的行为。狠抓行政效能的落实,对符合受理条件无需现场勘验的项目,能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需要勘验现场无法当场办结的则以最快速度办结在其材料齐全、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做到当天受理、当天验收、当天发证;
五是基本实现了行政审批网络化,所有审批事项均通过审批管理工作平台进行操作,实现设立、变更、备案工作与信息平台录入完全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