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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三举措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
[ 索  引  号 ] 0124-04_H/2017-0926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17-09-26 [ 公开日期 ] 2017-09-26 [ 有  效  性 ]

郯城县审计局积极采取措施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整改,取得了明显实效。截至目前,共收缴违规资金2.62万元;取消保障对象资格或调整保障待遇户数11户;补办完善房屋产权登记住房套数30套;清退违规分配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套数1套;追回违规领取补贴补助2.62万元。

一是及时汇报。针对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反映的问题,向县政府提出整改意见,争取领导重视。以政府名义要求有关单位整改落实,以重视促效率,保障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是跟踪督导。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下发整改要求,审计人员靠上跟踪督促,确保一次性整改到位,不留尾子。

三是现场落实。对清退的保障性住房、追缴的违规资金、完善的房屋产权登记和取消的保障资格待遇,整改人员都一一进行现场落实,确保真整改,见实效。(王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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