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35-09_D/2017-0725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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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7-07-25 | [ 公开日期 ] | 2017-07-25 | [ 有 效 性 ] |
随着夏季来临,桶装饮用水进入供销旺季。为进一步提升全县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近日,县食药监局“三个加强”深入开展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专门成立了分管局长负总责,相关科室、基层所、稽查大队负责人具体负责的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修改印发了《郯城县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方案》,召开全局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动员会,对整治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夯实工作责任。
二是加强指导,自查整改。组织全县20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开展集中约谈,同全县所有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签订了《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各企业根据自身状况填写《食品生产企业监督自查表》,并根据自查表积极开展自查整改。
三是加强执法,全面整治。组织相关科室、基层所、稽查大队,以桶装饮用水无证生产加工店、桶装饮用水批发中心、代销点及建筑工地、学校、大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区域,全面检查桶装饮用水是否为无证产品、水质外观是否合格、是否循环使用“PET”桶等问题,排除安全隐患。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60人次,立案8起,查处无证生产企业6起,没收循环使用PET桶1533个,相关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