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29-06_B/2017-0913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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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7-09-13 | [ 公开日期 ] | 2017-09-13 | [ 有 效 性 ] |
9月6日,县林业局森保站接马头镇万高册村张先生电话称:其在地里干农活时,发现有一只灰色受伤小鸟,从外形上看疑似野生保护动物,希望得到救助。
县林业局森保站接到电话后立即赶到张先生家中,经过仔细检查发现该鸟右侧翅膀受伤,表面已结痂,精神状态较好。经查询得知,此鸟名叫“隼”, 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鸟类。隼形目有4~5科,我国有2~3科。我国的所有隼形目鸟类都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隼形目的鸟在鸟类中处于食物链的顶端,且具有重要的生态意义。
获悉受伤雏鸟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后,县森保站工作人员立即将其保护性的放在纸箱内抱回林业局实施救助,待鸟儿恢复健康后放飞,让它重回大自然的怀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