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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价检工作凸显三大亮点
[ 索  引  号 ] 0202-03_G/2017-1030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17-10-30 [ 公开日期 ] 2017-10-30 [ 有  效  性 ]

2017年年山东省郯城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着力规范价格收费秩序,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创新检查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升检查人员整体业务水平和能力,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亮点纷呈,成效明显。

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郯城县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郯政办字【2017】25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进一步明确了抽查操作流程、抽查比例和频次、以及检查工作规范,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今年的涉企收费、医用耗材价格执行情况检查中,我们联合相关部门随机抽查检查单位、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全程记录抽查情况,避免了乱检查,任性执法,受到被检查单位一致好评。

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郯城县物价局领导高度重视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为价格检查一线执法人员配备了移动外勤通、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等移动执法设备,在“五一”、“十一、中秋、”“元旦”等节日市场巡查中,全过程记录市场巡查情况。执法人员发现经营者存在不明码标价,虚假价格宣传等价格违法行为时,即时记录,保存现场证据,并通过郯城县物价局价格信息监管平台及时录入监管路径、图片、影像等信息,设备的运用有效解决了市场价格违法行为证据容易灭失的困难,便利了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

进一步完善《价格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廉政反馈制度》及《价格行政执法监督评价表》。由检查人员在送达《检查通知书》时一并交被查单位签收,被查单位对照国家发改委《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廉洁自律规定》,对郯城县物价局派出的执法人员在检查期间依法行政及廉政纪律、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执行情况由被查单位填写后盖章封签,交检查人员,或者直接邮寄、送达到郯城县物价局办公室备案,被查单位意见将作为检查组及其工作人员年终评先树优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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