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29-06_B/2017-1220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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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7-12-20 | [ 公开日期 ] | 2017-12-2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国家级公益林落界工作是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管理和科学经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落实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基本保障。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级公益林落界工作,我县自11月底正式启动了国家公益林落界工作。
本次国家级公益林落界的主要任务是:以2012年林地一张图为基础,利用2016年林地变更调查数据资料,通过内业判读与外业补充调查,对我县国家级公益林进行区划,落实到小班地块,确定列入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管理和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小班、面积、保护等级等。同时,对所有区划落界小班,征求乡镇政府、村委、林权所有者或经营者意见,签订界定书。
为确保国家级公益林落界工作顺利开展,县绿化委员会成立了国家级公益林落界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区划落界技术组和界定书签订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国家级公益林落界工作。12月18日召开了座谈会,沿山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就国家级公益林落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选派业务水平高、事业心强的同志,组建了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工作队伍,按照《国家级公益林区划成果落界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工作程序,规范开展工作。
按照2012年林地一张图规划,我县需界定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为32258亩,需打印界定书份数为65份。目前,我县已签订国家公益林现场界定书10份,签订界定书面积为16260亩,占全县国家级公益林面积比例为50.4%。预计此项工作将于12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