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36-02_H/2018-0110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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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8-01-10 | [ 公开日期 ] | 2018-01-10 | [ 有 效 性 ]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党的十九大明确对建设法治政府作出重要部署,吹响了建设法治政府的冲锋号,开启了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征程。2017年,郯城县实施“三步走”战略,法律顾问制度在县、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全面铺开,法律顾问服务“法治郯城”建设有序开展。
第一步,县委县政府率先建立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郯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工作,把法律顾问工作作为服务政府决策、规范执法行为和乡镇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在《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郯城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中,将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列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2017年4月,召开全县政府法制工作会议部署本年度法律顾问工作。5月初,公开选聘胡俊莹、张学凯等8位律师组成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5月27日,县委、县政府联合印发《关于成立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的通知》,这标志着我县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正式建立。
第二步,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覆盖。今年以来,先后下发《关于报送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的通知》、《关于建立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关于全县法律顾问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017年6月,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县乡两级法律顾问全覆盖。
第三步,政府各部门、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全面铺开。2017年9月,政府各部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并向马头镇马南社区、郯城街道东城社区等村居、社区延伸,法律顾问制度全面铺开。
截止到2017年底,全县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县政府各部门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全县共有616个村(社区)聘请了法律顾问,实现了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县乡村三级法律顾问服务格局正式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