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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开展《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宣传活动
[ 索  引  号 ] tanchengwgxj/2025-000005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25-08-08 [ 公开日期 ] 2025-08-08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进一步弘扬沂蒙精神的时代价值,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近期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通过多元载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沂蒙精神深入人心。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筑牢思想根基

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条例》内容,通过集中研讨、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内涵。

二、多方位宣传,扩大传播覆盖面

依托“郯城文旅”微信公众号,发布《条例》解读。在博物馆、图书馆等场所电子屏滚动播放《条例》宣传标语。

三、文艺赋能,创新传播形式

创作表演的《水草饭团》、《小米的希望》等作品用艺术形式让沂蒙精神“活起来”,通过小戏小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沂蒙精神的传承和弘扬。

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创新宣传形式,深化沂蒙精神的时代阐释,为建设“红色文化强县”注入澎湃动力,让革命薪火在新时代焕发更璀璨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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