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cgj/2024-000010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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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08-26 | [ 公开日期 ] | 2024-08-27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汛期多雷雨、大风天气,高空坠物风险增加,为有效应对恶劣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切实防范化解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重大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头顶安全”。
精细摸排,把握“准”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辖区内设立的户外广告牌匾进行逐一排查,不留盲区和死角。重点查看广告牌匾是否存在螺丝松动、钢架变形、腐蚀、架体不稳等情况,及时做好排查登记台账。重点对人流密集区域的设施、高楼层的设施、年限较长的设施进行检查,将破旧过期、设置不规范、无审批手续、封堵门窗等广告牌列入整治范围。同时,引导60余户商家增强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意识,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整改,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督促整改,把握“严”字。执法队员根据摸排情况,严格按照“查全、查细、查实”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违规广告、招牌分类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商户要履行安全责任人义务,引导其按照标准要求定期开展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匾,督促及时加固、修复,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截至目前,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已累计登记、更新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产权单位信息12家,对过程中发现的6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跟进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长效治理,把握“管”字。加强日常巡查,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定期开展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长效管理,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严格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要求,把好审批、备案“第一关”,对新增店招坚持“三个到位”管理方法,即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告知审批,重点对商户门头牌匾广告的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广告文字、大小规格等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