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wgxj/2024-000007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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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08-19 | [ 公开日期 ] | 2024-08-20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为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高标准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不断推进文物执法巡查工作更高质量发展。近期,郯城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文保中心、市场监管科、执法大队组成监管巡查小组,集中开展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专项行动。
炎炎烈日下,巡查小组先后对郯城县辖区内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郯国故城、孝妇冢、于公墓等进行了实地巡查,重点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其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有无违法建设行为;是否发生擅自迁移、拆除文物保护单位或者擅自修缮文物保护单位,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违法行为;是否有未经批准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开展经营性活动的违法行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标志牌安装情况、以及其他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了逐一排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18人次,巡查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10处。
下一步,巡查监管行动将持续推进,对剩余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未定等次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进行巡查,切实加强文物预防性保护,坚守文物保护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