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jxj/2024-000001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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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03-01 | [ 公开日期 ] | 2024-03-0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根据县安委会要求,近日,市派第一书记工作郯城县大组长到李庄镇开展县级领导带队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先后到御金湾小区、郯城四中、临沂耐易达铝塑制品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在小区,检查组详细查看消防设施配备是否齐全,深入了解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设施安装和乱停放、乱充电清理情况,要求属地政府督促物业公司做好电动自行车乱停放乱充电清理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在学校,重点查看学校食堂卫生情况,要求学校要认真细致、严谨把好食品进货关,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切实执行食品安全负责制度。
在企业,重点查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落实情况,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督促属地政府要全面开展检查,消除监管盲区,严格落实属地责任。
李庄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县工信局分管负责同志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