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tjj/2022-000007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统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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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2-04-29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根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县统计局严格规范监管系统建设,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深入开展。
一是全面做好本级监管事项更新梳理维护。严格对照“互联网+监管”实施事项汇总表,分层级逐项梳理认领监管事项,增补监管事项清单编制,规范监管事项发布运行,按照平台使用要求将事项全部更新调整纳入本级监管。
二是认真做好“互联网+监管”数据汇聚采集。切实履行统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的部门职责,及时登录系统进行监管事项全覆盖和监管行为的及时完整录入,提高监管数据质量和时效,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常态化开展。
目前,县统计局监管事项覆盖率已达100%,本月监管行为录入工作已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