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gsj1/2022-0000054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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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 公开日期 ] | 2022-04-22 | [ 有 效 性 ] |
为依法清理整治向未成人销售电子烟活动,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营造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良好环境,4月20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烟草公司,开展打击违法销售电子烟活动。
联合整治组对校园周边电子烟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摸排,建立专门台账。同时对青少年聚集区域电子烟销售网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电子烟销售网点警示标志设置和身份证件核验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销售、吸食“上头”电子烟涉毒品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整治组又对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广告电子屏发布的广告进行重点检查,要求全面停止利用公共媒介、公共服务、公益活动等方式宣传电子烟行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对互联网销售电子烟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清理互联网改头换面、变相销售电子烟信息及虚假违法广告,加强对电商平台、短视频、营销号、自媒体等社交平台电子烟销售信息清理,全面停止网络销售及相关广告宣传行为,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