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fgj/2020-0000036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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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0-04-27 | [ 公开日期 ] | 2020-04-27 | [ 有 效 性 ] |
根据临发改价格(2020)53号文件《关于启动2020年2月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规定,为减轻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我县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县发改局及时与县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社局和财政局沟通,督导调度,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及时对所负责的低保特困人员、优抚对象及失业人员做好审核,根据应发标准认真确定发放人数和数额,做到应发尽发。
目前我县二月份临时价格补贴已发放完毕,本月共对农村低保人员10653人、农村特困人员1644人、城市低保人员975人、城市特困人员6人、优抚对象8281人、领取失业金人员891人发放了临时价格补贴,累计发放金额111.98余万元。
此举不仅减轻了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水平的影响,还有效发挥了社会保障兜底民生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