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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五项措施做好机关食堂疫情防控工作
[ 索  引  号 ] tanchengjgswj/2020-000000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0-02-03 [ 公开日期 ] 2020-02-03 [ 有  效  性 ]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郯城县机关事务中心采取五项措施做好机关食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

一是和食堂工作人员签订承诺书。食堂工作人员承诺自2020年1月8日后未接触湖北来人,特别是武汉来人,和自己接触过的亲属、朋友等也未接触湖北来人,特别是武汉来人。

二是每日三次测量体温。对所有人员实行早中晚三次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进行公示。严禁有感冒、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员工上岗。从业人员操作前,必须洗手消毒,一律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防止交叉污染。

三是对食堂操作场所、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毒。餐饮具每餐使用前必须严格清洗消毒。每餐前后必须对加工经营场所进行物体表面、空气等环境卫生消毒。

四是采购食材应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宰杀、加工野生动物,不采购活禽进行加工制作。所有菜肴必须烧熟煮透,疫情防控期间,不提供冷食类、生食类、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五是实行分餐制。以盒饭的形式提供午餐,早餐及晚餐暂不提供。为减少人员接触,由各单位安排专人去食堂取餐。领餐人员在进入食堂前,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勤洗手消毒,领餐时必须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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