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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四个转变”提高环境监管执法效果
[ 索  引  号 ] tanchenghbj/2019-000061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成文日期 ] 2019-12-17 [ 公开日期 ] 2019-12-17 [ 有  效  性 ]

一是执法模式上由例行的集中行动向早查、暗访、突查、零点执法等随时行动转变,在坚持原有日常集中执法行动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时间开展突击执法和临时性的随机检查企业,确保执法有效性。

二是执法时间上由日常的白天执法向夜间的错时执法转变,制定值班出勤制度,每天增加一组执法人员,进行夜间执法检查与处置群众报案,环保执法实现全天候值守。

三是执法形式上由常规检查向重点跟踪检查转变,落实专人对排污企业用电量进行监控、统计、分析,对出现异常现象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严防偷漏排。

四是管理体系由网格化向精细化转变,推进重点排污企业精细化管理体系建设,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帮扶式监管,逐步形成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群众参与、企业自我管理,上下联动,纵横协调的精细化体系,切实提升生态环境工作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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