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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举措推进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
[ 索  引  号 ] tanchenggsj1/2019-000025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9-11-15 [ 公开日期 ] 2019-11-15 [ 有  效  性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守初心,保药安”为使命,将药品宣传加入当前开展的药品零售环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的“自选动作”,由点及面建立药品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营造药品宣传社会浓厚氛围。

一是召开警示约谈会。县市场监管局以警示约谈会、打击药品零售环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为突破口,增强企业守法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先从重点企业逐个进行约谈,再到辖区内的连锁总部及门店,最后延伸至全县辖区245家药品零售企业。至目前共约谈了10次,约谈重点企业6次,连锁总部及门店3次,全县药品经营企业1次。通过约谈,主动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5家,收回药品GSP证书1家,撤销GSP证书6家。

二是强化新闻媒体宣传。我县行风热线活动中,分管领导带领涉药相关科室走进直播间,就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与市民进行互动交流。尤其是对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执业药师“挂证”问题等问题进行了现场讲解,并积极回答了市民热线问题9条。通过媒体与市民“面对面”交流,引导群众安全合理购药。

三是营造社会宣传氛围。(一)在人员密集的场所,重要路段、路口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条幅。全县162家药品经营企业LED显示屏滚动播放了药品安全宣传标语,183家企业营业场所内或户外悬挂宣传标语。主要对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含麻黄碱复方制剂药品购买、执业药师在职在岗等内容进行宣传。此项工作已经纳为乡镇市场监管所重要工作内容。(二)制作了《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从我做起》承诺书,药店负责人及所属网格的监管人员、责任人签字共同承诺保证。245家企业全部张贴了《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从我做起》承诺书、《药品零售环节二十项整治重点》、《关于鼓励举报药品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郯城县药品经营企业落实“十必须”主体责任承诺书》、《执业药师(药师)在职在岗承诺书》等,要求企业全部张贴在醒目处、显眼处、明显处位置,使公众能看的清楚,看的明白。(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制作了药品安全知识、执业药师在职在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内容的语音录音,配备音箱、小广播的企业以不扰民为底线,以让公众听得清、听的明为底线在营业期间无限次、错时循环播放,扭转市民不凭处方购买处方药的购药习惯,营造了药品宣传的浓厚社会氛围。(四)要求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对《处方药销售与管理》、《电子处方远程服务系统操作使用》进行全员培训。熟悉、熟练掌握处方销售流程。(五)在社区、逢大集等人员密集场所,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加强对处方药凭处方购买、处方药电子远程服务系统等内容宣传讲解,做到人人都是药品安全宣传的讲解员,个个争做药品安全宣传员、提供电子处方服务的执行员,扭转药品经营企业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公众不凭处方购买处方药的固性行为习惯,营造了全社会药品安全共治共享的新格局。

四是药品宣传“三进”社区。县市场监管局印制了安全用药宣传手册1000本,处方药需凭处方销售宣传彩页2000份。(一)深入我县平安悦城小区、东城社区,组织开展宣传进社区活动,并邀请药品经营企业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对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等热点问题现场进行答疑解惑。(二)在马头镇社区开展以“安全用药,良法善治”为主题的“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活动通过拉设宣传条幅、发放药品安全宣传手册、处方药需凭处方销售宣传彩页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药品法律法规、药品安全知识及注意事项等内容。进社区活动期间,共发放药品宣传资料16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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