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slscj/2019-000012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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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9-07-16 | [ 公开日期 ] | 2019-07-16 | [ 有 效 性 ] |
7月12日,县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开展对各乡镇打击盗采河砂违法行为工作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工作。本次督导检查分三组进行,分别由县河长制办公室、河道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同志带队,县环保、公安等部门的相关同志参加。
本次督导检查主要是贯彻落实6月28日县政府召开的沂沭河重点河段河长会议精神,督查内容为相关乡镇是否党员、群众代表会议,是否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告知书等让群众家喻户晓、是否成立打击盗采河砂专班、是否完成乡镇党政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段及乡镇、村重点河段布控、巡查、查处案件、举报电话设立等情况,同时每个村走访不低于5户群众。
本次督查涉及沂沭河沿河11个乡镇,57个村居。通过督查和群众走访,各乡镇认真贯彻了县政府会议部署和县总河长要求,措施及时、得当,盗采河沙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下步郯城县将对盗采河沙行为常抓不懈,对盗采河砂严重的村要重点盯防,充分利用监控视频、检查站、巡查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形成工作合力,对成熟的案件将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坚决遏制盗采河砂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