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hbj/2019-000013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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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9-03-14 | [ 公开日期 ] | 2019-03-14 | [ 有 效 性 ] |
一是组织开展企业开放日活动。制定《郯城县“厂区环境公众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本着“以开放为惯例,不开放为例外”的原则,在全县企业中开展“厂区环境公众开放日”活动。2018年9月份以来,组织开展了7期企业“厂区环境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周边住户、村庄“两委”成员和党员群众代表以及属地乡镇政府有关人员参加,观摩企业治污设施提升改造情况,感受企业内部环境情况,现场解答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为企业和周边群众互相沟通、互相了解架起桥梁,同时推动了企业持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履行好企业社会责任。
二是实行企业环保精细化管理帮包责任制。第一批将17家企业纳入环保精细化清单,局领导和中队执法人员分别帮包一家企业,帮包责任人负责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根据评价标准开展自查,填写自我评价表,制定整改方案,承诺限期完成整改。整改合格后,开展厂区环境公众开放日活动或者精细化管理现场会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