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010-02_Z/2016-1117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胜利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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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6-11-17 | [ 公开日期 ] | 2016-11-17 | [ 有 效 性 ] |
一是政策倾斜。按照招商引资政策措施支持返乡民工在家乡创办、引办经济实体。给予用工用地、信贷稳收、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便利优惠,以最优的政策环境实现民工就地创业和创造大业。
二是项目推荐。帮助返乡民工尽快找准项目和开展生产,结合本地产业经济发展方向、条件和规划,有针对性地为返乡民工推荐了特种养殖、农产品加工与副食品生产等优势项目。
三是信贷支持。为弥补创业者资金不足,一方面扩建了银政银企合作平台,形成资金、政策与项目技术的优化组合,给信贷双方合作共赢创造了条件,同时专门建立民工投资创业风险担保基金和房地产权抵押制度,为更多民工返乡创业提供了政策支持。
四是技术指导。围绕民工项目建设投资,积极采取培训、考察、讲座、专家门诊、定期巡访等措施补助业主解决生产管理技术问题。通过政府出面和行业协调牵头,与市县农科农技部门等单位建立了长期技术合作关系,解决了后顾之忧,增强了创业发展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