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36-02_H/2017-0323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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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7-03-23 | [ 公开日期 ] | 2017-03-23 | [ 有 效 性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和年度报告报送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布本机关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机制,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水平,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效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全年通过“中国郯城”网站公布信息44条,机构职能1条,预决算信息2条,发布相关通知公告2条。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的部署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主渠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政府法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继续明确由分管局长直接抓信息公开,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和协调,各科室确定1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科室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分级负责、分块管理、责任到人、紧密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实行政府法制信息“分块收集、专人处理、审核发布”制度,建立了综合协调、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评议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工作流程,明确了责任和要求。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互动交流情况
不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法制信息内容的保障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网站的运营维护,在主动公开政府法制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的基础上,及时进行信息查收和回复,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申请、办理各类相关业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ncheng.gov.cn/)设立工作动态、主要职责、领导分工、机构设置、文件通知等板块,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对重点信息做到准确、及时公开。通过发放行政复议指南、设置宣传栏、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讲解行政复议知识。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共平台建设情况
2016年,我局在“中国郯城”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平台上,主动公开了政府信息44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预决算信息2条,发布相关通知公告2条、工作动态38条、其它信息1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有:“中国郯城”网站(http://www.ltancheng.gov.cn/)、微信公众号“郯城法制”等,同时在局档案室设立了信息查阅处,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定期开展信息公开保密检查,严格按照《保密法》和《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信息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所有拟公开的信息先由各科室审核,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予以公开。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办理。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建设有待加强,人才物力投入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公开平台。不断创新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各类信息,提升工作透明度,更加突出方便性和时效性,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二是完善审核机制。严格审核公开内容,进一步处理好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的关系,处理好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三是完善工作培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学习,组织相关培训活动,规范公开内容,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十二:附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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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0 |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4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郯城县人民政府法制局(地址: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中心西副楼三楼320室;邮编:276100;电话:0539-6221769;传真:0539—6221769。)
郯城县人民政府法制局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