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403/2016-1021008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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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6-10-21 | [ 公开日期 ] | 2016-10-21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郯城县工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工商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局实际,2015年全县工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继续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促进依法行政、阳光施政,推动全县经济快速稳定发展。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管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各科室、直属局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具体责任。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等常设工作机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人员及办公经费额度,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组织领导到位。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贴近人民群众的需要,围绕向社会公开和在单位内部公开两大类内容,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编印《郯城县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资料,将机构职能、内设科室和直属单位的工作内容和标准,有关工商政策法规、工商业务内容和办事流程、责任追究、监督举报电话、地址、电子邮箱等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整理编印入册,免费供群众索取。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由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新闻发言人,将局重大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突出重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
利用各种公开形式的特点和作用,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重点抓好县政府网站工商版块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岗位职责规范、工作程序规范、工作行为规范、文明用语规范以及内务秩序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各类办事指南、申请文书样式、申请表格和登记指南、各种标示牌、电子触摸屏等各类便民设施。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头等大事,借助信息化手段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行电子政务。在全系统所有窗口全部配齐电脑触摸查询系统,将行政收费、行政处罚以及各项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的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结果进行公开。完善郯城县工商局内网版块建设,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将领导设置、组织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通讯录等向全系统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公开内容和形式以及考评的具体要求。抓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全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整体提高。
三、分阶段、分批次公开政府信息
根据我局出台各类政策措施和印发文件的实际,从2015年开始,逐步收集整理本年度印发的文件、材料及相关政务类信息,并按照“由远及近、梯次推进”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分批次予以公开。需要公开的文件按文件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需要公开的相关材料按照材料按文件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需要公开的政务类信息按照每月公开一次的频率,按月整理公开。特殊文件资料如与商事制度改革有关的文件材料可根据需要随时公开。具体公开工作由宣传科、法制科、信息中心牵头组织,其他各职能科室积极配合,确保此项工作在2015年底前保质保量完成。
四、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立足工商职能,结合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作用。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和谐执法紧密结合,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润滑剂。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反腐倡廉紧密结合,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防治腐败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