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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住建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0113-10_B/2018-030200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18-03-02 [ 公开日期 ] 2018-03-02 [ 有  效  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规定及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情况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包括招标公告、中标公示、行政执法及行政处罚相关信息等各类信息272条。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制定了《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政府信息公开“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份,均以信函的方式申请。接到申请后,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研究分析,认真搜集材料、依据,确保答复准确。7份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给予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未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及减免费用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问题向我局提请提起的行政复议4起,均在规定是限内提交了答复书及相关证据。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贴近民生、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查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加强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及规范、流程等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二)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工作;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和机关行政效能,为公众提供更及时更准确的信息服务。(三)严格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一切虚假信息,防止影响稳定、破坏团结的信息出现,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及公信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2017年,通过网上市民对话平台接到市民的投诉、咨询等交流信息7条,并在第一时间给予了回复。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郯政办发[2017]5号)的要求,及时公开建筑市场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及行政处罚指南等,及时对随机抽查结果进行公示。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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