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308-02_H/2017-0329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史志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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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7-03-29 | [ 公开日期 ] | 2017-03-29 | [ 有 效 性 ] |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公布2016郯城县史志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因信息公开提出复议和诉讼及申诉情况、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6年,根据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与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拓宽发布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效果。全年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办的所开办的地情网站公布信息200多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我办把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纳入单位工作的总体规划,明确办事信息公开内容、形式、责任、期限、信息主动公开、申请公开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成立了由主任朱文江任组长,副主任孙长生、陈强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单位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建立、资料的组织和保密、审核报送需要公开的信息,负责向各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资料。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及时听取各方面关于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以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相互协调,各科室各司其职,单位上下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全年我办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与监督落实情况:
我办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规章要求和保密条例的规定,对所有公开的信息采取,逐条备案审查的制度,信息管理人员在经过分管负责人的签字同意上,才能信息发布在门户网站。采取县委、县政府督查与单位内部自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未发现有信息泄密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办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不小差距,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不丰富,公开形式单一针对以上问题,我办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二是拓展公开形式。完善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增加适合社区和农村群众的信息公开查询点,健全公开网络;加强网上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的政策法规,集中发布我办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我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