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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法制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0136-02_H/2016-1103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6-11-03 [ 公开日期 ] 2016-03-04 [ 有  效  性 ]

郯城县人民政府法制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

一、概述

2015年,我们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贯彻落实《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情况;落实《郯城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情况;落实《郯城县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情况;落实“四张清单”工作情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情况;推进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情况;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我们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已达59条。2015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条,其中,计划总结信息1条,占3%;工作动态信息9条,占26%;财政信息1条,占3%;其他信息23条,占68%。

我们加大了对重点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了: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公开行政权力信息4881条。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本单位预决算,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均已公开。

(二)公开形式

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业务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繁琐,人员欠缺,导致公开的时间有所延误;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

改进的措施: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管理,及时公开;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内容的丰富,更多更好地公开各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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