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政务办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郯城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主动公开与应申请公开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一)成立领导小组。政务办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点,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务办综合信息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有专人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将各项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由政务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实施。综合信息科工作人员负责行政审批相关的信息公开,交易服务科工作人员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信息公开。
(二)制定相关制度。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政务办党组会议研究制定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规则,对各科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操作流程、公开信息的时间、广度和深度、考核考评等都作了规定,规范了政务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政务办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项目审批代办流程、郯城县工业项目基本建设审批流程、郯城县城市建设(开发)项目基本建设审批流程等信息的公开,增进公众和各类企业对有关建设审批流程的认识和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政务办网站设置了市民对话专栏,同时还设立热线电话(6155369),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政务办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围绕县级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行政审批项目清单调整信息公的公开。截止2015年12月31日,政务办网站累计公开了重点领域信息128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5年,政务办累计主动公开行政审批类128条。此外,政务办还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通过制作宣传册,政务服务中心大屏幕显示等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政务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政务办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费用。
八、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政务办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政务办严格按照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到目前为止,未发生计算机泄密事件,也没有发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要求的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政务办下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按照按照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做到每期招标、投标和中标全程监控和公开相应的信息。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政务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宣传力度不到等。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和部署,继续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优化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为公众提供更多的服务。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方法,使人民群众对政务办的政府信息更加的了解。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