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114-10_A/2017-0328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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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7-03-28 | [ 公开日期 ] | 2017-03-28 | [ 有 效 性 ] |
郯城县规划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及《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和年度报告报送公开工作的通知》《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郯城县政务公开要点>的通知》要求编制。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郯城县规划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郯城县北环路51号中泰大厦10楼,邮编:276199,联系电话:0539-6150099)。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郯城县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进展。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拓展上,充分发挥县政府网站的主渠道作用,依托互联网、政务大厅规划服务窗口、建设项目现场公示牌等,建立和完善了信息发布与政务公开平台;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方面,加大城乡规划重点工作公开,及时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着力提高规划机关行政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服务社会各界;在制度建设上,继续完善各种制度规章,依法、按时公开各种政府信息,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全面接受社会监督。2016年,通过县政府网站以及项目现场公示牌等多种形式,发布各类政策法规、规划公示、工作动态等146条,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为公众提供了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了领导体系。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力抓好贯彻落实。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良好工作格局。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各科室单位确定一位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编制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行。健全完善主动公开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和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检查、通报工作,督促各科室单位落实主动公开制度。
(三)加强监督检查。完善考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激发科室、局属单位做好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加强对科室、局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有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政府信息颁布,都及时与有关科室联系,督促及时公开,对不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或更新不及时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城乡规划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利用行风热线对《城乡规划法》和《条例》重要章节进行解读,通过政府网站平台、“12345便民服务热线”和局热线电话(0539-6150099)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要求公布郯城县规划局《县级行政审批项目清单》,通过县政府网站和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公开城乡规划审批和“三公经费”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做到了内容丰富、全面真实、更新即时。2016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从渠道和方式分类看,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146条,答复热线信箱类问题89条。
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机构概况;
2、城乡规划政策、规范性文件;
3、规划编制、建设项目批前公示;
4、总规、控规、专项规划等规划成果
5、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6、城乡规划行风热线办理情况;
7、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8、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郯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tancheng.gov.cn;
2、新闻媒体。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共受理4件城乡规划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办理,已全部办结。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我局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出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收到公民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4件,提起行政诉讼3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2件,其他情形数1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正确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公开的信息必须由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和校对,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重要信息的公开应经主要领导同意。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由专人负责日常维护,信息发布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保密审查,信息公开统一由局政府网站管理人员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对社会各界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城乡规划工作热点和亮点、创新和重大决策等公开力度,切实丰富公开的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进一步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进一步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加强政务微博微信建设,整合政府公开信息,增强办事服务和互动功能;根据工作重点和热点开设专题栏目,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和集成度。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满足公众通过不同载体、不同形式、不同渠道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检查。加强新闻宣传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工作自觉性,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