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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住建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0113-10_B/2017-032300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17-03-23 [ 公开日期 ] 2017-03-23 [ 有  效  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规定及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和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情况

(一)、概述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十二个部分组成。

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城乡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2016年,在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信息77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制定了《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政府信息公开“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6年,通过网上市民对话平台接到市民的投诉、咨询等交流信息2条,并在第一时间给予了回复。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郯政办发[2016]14号),我局主要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信息公开。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财政厅下发的《山东省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方案对全县危房改造进行了任务细化分工。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6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7条。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到信息公开全面、准确,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维护及更新。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沟通,做到信息公开无缝隙对接。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份。接到申请后,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研究,积极搜集材料,确保答复准确。2份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给予答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及减免费用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方式问题提起的行政复议。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保密法》及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设立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6年,我局积极推进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各事业单位根据政信息公开的要求,明确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部门和人员,按照局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内容实用信息不多,有待进一步贴近民生、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查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加强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及规范、流程等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二)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工作;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和机关行政效能,为公众提供更及时更准确的信息服务。(三)严格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一切虚假信息,防止影响稳定、破坏团结的信息出现,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及公信度。

(十二)、附表

二、《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郯政办发[2016]14号)要求的工作落实情况

根据《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郯政办发[2016]14号),我局主要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信息公开。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财政厅下发的《山东省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方案对全县危房改造进行了任务分工。

2017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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