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504-12_D/2018-0227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广播电视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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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8-02-27 | [ 公开日期 ] | 2018-02-27 | [ 有 效 性 ]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县政府的相关要求编制。报告由概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举措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郯城县广播电视台办公室联系(地址:郯城县人民路121号,邮编:276100,电话:2100054)。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郯城县广播电视台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实现管理创新、转变机关作风、建设阳光和谐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7年,我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工作机构、制度建设、规范公开行为、整合信息资源、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组织领导情况。我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多次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和相关规定要求,我台对原来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和人员进行了调整和加强,强化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台长于海龙同志为组长,郑义同志、徐雷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真正做到了领导、认识、组织、人员四到位,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2.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由于县政府日益注重政府信息公开高中,我台也积极报送信息。
3.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台按要求制定了政务公开申请表,全年未收到任何申请。
4.机制建设情况。根据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台从自身工作的特点出发,继续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确定了政务公开的政务公开网站并进行调整和完善。
5.载体建设情况。2017年,我台按照有关要求,对外及时发布我台宣传工作动态,主动公开信息34条。通过政府政务网站,既可以全面了解我台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一般信息和各类宣传工作、活动开展等业务信息,还可以掌握我台宣传工作的整体动态。
6.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7.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8.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台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规章要求和保密条例的规定,对所有公开的信息采取逐条备案审查的制度,信息管理人员在经过分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才能将信息发布在门户网站。采取县委、县政府督查与台内部自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未发现有信息泄密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监督考核力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1.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培训学习。二是加强我台政务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
2.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反馈制度和备案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当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综合效应。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保证公开的实效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在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公开的基础上,让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3.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4.拓展公开形式。完善我台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增加适合群众的信息公开查询点,健全公开网络;加强网上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宣传工作公开板块,集中发布我台宣传工作和规范性文件。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