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502-02_H/2016-1110001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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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6-11-10 | [ 公开日期 ] | 2016-11-10 | [ 有 效 性 ] |
根据《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考核工作指标,我单位进行了信息公开工作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上半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郯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办法》和《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的要求,精心编制目录和指南,将部门机构职责、主要职责、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要事项等进行公开。一是在涉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二是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在政府网上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工作机制。三是及时准确发布信息,2016年上半年,全单位利用郯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共公开了信息16条,及时准确地公布了本部门的事权、财权、人事权方面的信息及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四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对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才能对外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审核,各科室负责人复核,分管领导审批的程序进行公开。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有:一是由于单位人手有限,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三、下一步的具体工作措施
针对信息公开工作重出现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细化和改进工作:一是拓展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二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单位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四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