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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民宗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0126-02_A/2016-1113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民宗局
[ 成文日期 ] 2016-11-14 [ 公开日期 ] 2016-02-08 [ 有  效  性 ]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公布2015年郯城县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因信息公开提出复议和诉讼及申诉情况、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5年,根据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与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拓宽发布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效果。全年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局所开办的地情网站公布信息100余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把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纳入单位工作的总体规划,明确办事信息公开内容、形式、责任、期限、信息主动公开、申请公开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单位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建立、资料的组织和保密、审核报送需要公开的信息等工作,负责向各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资料。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及时听取各方面关于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以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相互协调,单位上下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全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规章要求和保密条例的规定,对所有公开的信息采取逐条备案审查的制度,信息管理人员在经过分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才能将信息发布在门户网站。采取县委、县政府督查与单位内部自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未发现有信息泄密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不丰富,公开形式单一等方面,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二是拓展公开形式。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健全公开网络;加强网上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的政策法规板块,集中发布我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2016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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