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郯城县政府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县直单位年度报告 >> 正文
郯城县房产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tc_fgj1-10_B/2017-0324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住房保障中心
[ 成文日期 ] 2017-03-24 [ 公开日期 ] 2017-03-24 [ 有  效  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16年郯城县房产和住房保障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稳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构。成立了县房产和住房保障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任成员,下设办公室,并指定信息科专门人员管理此项工作,积极与上级对接,与科室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体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审核制度及保密制度,要求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办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积极做好解读,并第一时间回复互动交流2条。本年度共受理12345市民热线1530件次,全部及时回复。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为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督导落实重点项目信息公开情况。其中保障房,廉租房主动信息公开11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6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本年度无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保密法》及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由局办公室负责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审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及时予以纠正,未出现失泄密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6年,我局积极推进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各事业单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明确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部门和人员,按照局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信息的收集、上传、更新力度不够;二是公开的方式较单一。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网站建设,对新的主动公开信息及时整理发布,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二是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各类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更好地理解掌握相关制度规范;三是对于与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及时通过媒体公开,使群众更为方便地获取相关信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