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0401-04_B/2017-0320002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税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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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17-03-22 | [ 公开日期 ] | 2017-03-20 | [ 有 效 性 ]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郯城县国税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定,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情况概述
按照县政府关于全面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郯城县国税局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郯政办发〔2016〕14号)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落实、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认真执行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多项制度,及时报送向县政府信息公开资料,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县政府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做好政府网站模块更新维护,我局共公开25条信息。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制定了《临沂市郯城县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临沂市郯城县国家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临沂市郯城县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临沂市郯城县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自觉性。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局积极通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回应社会关切,参与《行风热线》5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3次。
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公开6条:其中减税降费信息4条,行政权力清单信息1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信息1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推进非涉密、非敏感性公文的上传,加强人员教育培训,集中抓好政务信息学习,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政策通过对全年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统计,2016年累计公开信息25条。专人负责维护“中国郯城”网站模块,同时认真做好山东省临沂市国家税务局子栏目政务公开工作。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涉及纳税人的相关信息主动、全面地进行了公开,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在信息公开环节,履行保密审查手续。对拟在互联网、宣传栏和报纸等各类媒体公开发布的信息,由信息提供部门进行保密审查,报经分管局领导签字审批后发布。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认真对办公计算机、协同办公网使用等开展了自查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十、所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无。
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公开信息的领域、内容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内容有待于深化,信息宣传渠道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加强对应主动公开事项梳理、及时完善公开信息发布流程、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内容、拓宽丰富公开渠道,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监督、培训宣传等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三是提高信息报送时效性。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联系郯城县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539-6690608,传真:0539-6690607,地址:郯城县北环路37号,邮编:276100。
郯城县国家税务局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