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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zwfwbgs-30/2018-0321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2018-03-21 [ 公开日期 ] 2018-03-21 [ 有  效  性 ]

2017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政务办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内容公开情况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政务办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围绕县级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行政审批项目清单调整信息公的公开。截止2017年12月31日,政务办网站累计公开206条。此外,政务办还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通过制作宣传册,政务服务中心大屏幕显示等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度政务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政务办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政务办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政务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宣传力度不到位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和部署,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优化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为公众提供更多的服务。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方法,使人民群众对政务办的政府信息更加的了解。

二、《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的工作落实情况

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县政务服务中心初步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推行公开透明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一、坚持顶层设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互联网+政务服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并明确了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协调督促,常抓不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各部门单位负责统筹推进、监督协调,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分工明确、协调有力。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督促指导,开展督查评估,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统筹规划。充分利用已有资源设施,将郯城天元服务中心西副楼打造为政务服务中心,实施“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的工作模式,加强集约化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平台整合,目前共进驻窗口单位42个,其中常驻窗口单位28个,非常驻窗口单位14个,工作人员200余人。共进驻审批、便民、收费事项268项。

三、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驻郯群众、企业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出发,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县委督查落实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全县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43个部门单位及13个乡镇(街道)及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马陵山景区进行了现场督查,摸清了各部门单位的审批、便民、收费事项的底子,了解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情况,为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工作提供了详实的数据支持。推进线上线下融合,与市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渠道,开放服务资源,构建政府、公众、企业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政务服务新格局。

四、坚持实效为重。2017年底,实现了与市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我县268项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纳入平台集中办理。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全县各部门之间整体联动、协同办公,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已初见成效。要求进驻中心事项尽可能现场办结,如不能现场办结的,按法定时间提速75%以上。通过清理规范和流程优化再造,压缩了进驻事项的办理时限,简化了办事步骤。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确保了进驻事项现场办结率达到90%,限时办结率100%。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大幅度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五、坚持培训推广。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把面向公众办事服务作为公职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自与市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以来,我县共组织培训4次,参训人数总计达500余人。充分利用“结亲连心活动”、电视、广播、到企业现场办公等形式推广宣传“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附件2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县市政府各部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0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0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64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3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5.其他形式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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