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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中小企业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0500-02_D/2016-111500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16-11-15 [ 公开日期 ] 2016-11-15 [ 有  效  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郯城县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共十个部分。

一、概述

2015年,县中小企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建设,明确专职信息员负责政府信息、局门户网站发布工作,严格日常监督管理等措施,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为了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县中小企业局成立了以局长程洪法同志为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同时对各项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由中小企业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全面实施。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县中小企业局通过中国中小企业·郯城网,对网站上群众的留言咨询及时进行回复解答,确保公众及时有效的获取政府公开信息,保障人民群众权益不受损害。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中国中小企业·郯城网,将信息及时的在网站上主动公开发布,方便群众查询办事。同时我局还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对工作动态、政策规定、通知公告、创业创新、政务公开等信息内容进行了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费用。

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并确定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根据保密承诺书的要求,对保密职责、保密范围、保密措施做出明确要求,从制度上保证保密工作务实高效。

(二)严格审批、做好监督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严格遵守了“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了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审核、发布、更新过程中每个人员的具体责任。政府信息在公开前,经分管领导保密审查批准后才进行公开。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要求各经办人员一定要认真学习保密审查暂行办法,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避免泄密事件的发生。

(三)增强意识、防患未然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今后我们要不断加强宣传力度,增强信息公开的保密意识,提高做好保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堵塞可能发生的泄密事件,消除隐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序进行,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

九、政府信息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2015年县政府网管中心在普查中,我局网站整体公开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不少问题。比如信息更新及时性不够,导致所公开的信息缺乏时效。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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