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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czj/2026-000000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6-01-07 [ 公开日期 ] 2026-01-0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2025年,郯城县财政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公开深度与广度。积极构建更加规范、透明、高效的财政信息公开体系,全力保障社会公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稳步推动财政管理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实现新提升。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2025年县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条。内容涵盖价格与收费信息60条、财政收支情况12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15条、政府债务相关信息8条等,切实维护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指导县级各部门(单位)顺利完成2025年度预算公开及2024年度决算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文件及采购目录,持续提升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透明度和便利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5件,申请数量呈现上升趋势。申请人全部为自然人,申请内容主要涉及预决算公开、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针对每一条申请,均已安排对应科室及专人及时响应并予以答复。截至目前,所有申请事项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5年,郯城县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收集、审查与处理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及保密审查要求,凡是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局办公室负责登记审查,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和分管领导签发,按规定准时公开各类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情况

积极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方位公开渠道。线上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线下利用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财政资金相关信息,全面履行政务公开职责,不断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与服务效能。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成财政领域公开事项的系统梳理,加强政策解读与宣传,便于公众准确、便捷获取所需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持续完善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强化对公开信息的校对审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2025年我局未出现违反保密工作要求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主动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升,部分栏目内容更新不够及时;二是公开内容质量需进一步提高,偶尔出现文字疏漏、表述不够规范等情况;三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运用图表、音视频等直观方式进行解读的能力尚需增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局将持续深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提升财政运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紧跟财政政策动态,及时更新解读内容,创新解读形式,拓宽解读视角。同时,组织开展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重点提升干部职工在系统操作、依申请公开答复等关键环节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5年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处理费的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郯城县财政局严格执行2025年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取得明显成效。重点围绕预决算、政府债务、政府采购等核心内容,确保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制作政策解读材料和举办“政府开放日”等活动,积极拓宽政民互动渠道,进一步提高了财政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公开情况

全年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计15件。

(四)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

2025年,郯城县财政局以提升公开实效为导向,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发展。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阵地的同时,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等宣传财政金融知识。有效扩大了政策宣传覆盖面,增强了与公众的互动性和服务精准度,为政务公开向基层拓展提供了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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