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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gsj1/2025-000001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26 [ 公开日期 ] 2025-01-26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在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下,坚决落实县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更深扎实和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组织领导,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公开监督,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水平。

1.强化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我局始终坚持将政务公开作为我局重点内容,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负其责抓落实的要求,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明确工作责任。全年主动发布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经营监督检查、政务动态、公告公示等内容266条。

2.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能力。全年收到并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21人共27件。我局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受理渠道,严格审查机制,及时处理反馈。我局还定期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业务知识,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

3.规范完善政府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公开发布内容“先审核、后发布”“谁制作、谁审核”的要求,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有效,严格做好后台管理。

4.积极进行平台建设。我局进行官网优化、新媒体拓展、平台融合。积极运营新媒体账号,及时推送政策解读、工作动态。与政务服务网、政务热线加强融合,积极加强平台建设。

5.完善监督保障。做好信息公开栏目更新调整,长期对发布内容进行“回头看”检查,确保政府信息的权威、真实和可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内部监督,定期检查工作流程的执行情况和答复的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3

行政强制

16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0

0

0

0

0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

0

0

0

0

0

5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7

0

0

0

0

0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1

0

1

6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不全面。部分政策解读过于简单,对市场主体和公众关注的核心条款、实施细则等内容未详细说明。

二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部分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理解和把握不够准确,影响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更新及时性不足。在市场动态信息方面,像食品抽检结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等,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新,使得公众获取的信息存在滞后性。

(二)改进措施

一是建立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责任。对重要政策出台,要求制定详细解读方案,运用图表、案例等形式深入解读。

二是开展案例研讨活动,选取典型的依申请公开案例,组织工作人员分析讨论,总结经验教训。建立机制,将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掌握程度、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处理质量纳入,激励工作人员主动提升业务能力。

三是制定详细的信息更新时间表,规定各类市场动态信息的发布时限。运用信息化手段,如设置自动提醒程序,督促责任人按时发布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方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4年,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

2.本单位落实2024年度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力做好食品药品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借助“食安郯城”微信公众号以及“郯城市场监管局官博”新浪微博,发布食品安全工作动态、调查问卷、科普知识,提高群众参与度和知晓度,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全面公开,对食品安全政策和知识以更加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解读,引导商家及消费者积极学习相关政策知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本单位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我单位未承办建议提案。

(四)本单位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监督。加大政务公开分值权重,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与局内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通过强化监督,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

二是多渠道完善政务公开覆盖面。通过“政府开放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活动,在线下向群众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知识,提升了群众对政府信息及法律法规的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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