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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mzj/2025-000001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17 [ 公开日期 ] 2025-01-1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形式,强化公开实效,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通过“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9条。其中行政给付62件、规划计划1件、工作进展及部门动态17件、公告公示9件、财政信息5件、人大政协提案5件、重点领域145件、其他信息30件。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局认真梳理职能相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落实定期公开制度,如在保低对象名单、特困人员名单、临时救助名单及困境儿童、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情况等均每月发布;加强规范化建设。对其他政府管理工作信息严格落实按目录、按要求公开制度,如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公示等。

2.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4年,我局共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个,并及时按程序进行了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引发的行政复议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与去年无变化。

3.政府信息管理方情况。规范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的原则,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的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为本部门政务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保障。

4.平台建设情况。一是规范化建设郯城县政府门户网站民政局专栏,适时调整栏目设置,及时更新发布内容。二是加强与政务媒体联动,积极向指尖上的郯城等媒体投稿,及时宣传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殡葬改革等民政工作,进一步发好民政声音。

5.监督保障情况。我局认真对待有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均在第一时间切实整改到位;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2024年,我局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与群众期待仍有差距。二是信息公开形式灵活性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对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加大公开力度,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便利公众查阅。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渠道。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通过网站、新媒体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无。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拓展正度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梳理、补充、完善,保障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5件。

(四)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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