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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czj/2025-0000002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15 [ 公开日期 ] 2025-01-15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2024年,郯城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郯城县财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深化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打造“阳光财政”,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24年县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2条。解读财政政策2次,全年组织刊登各类宣传稿件200余篇。强化重点信息公开,组织县级部门(单位)顺利完成2024年预算公开和2023年决算公开。依法公开政府采购政策文件和政府采购目录,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面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办理流程,严格程序把关,确保答复规范。郯城县财政局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内容为本县2024年度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已按时处理办结。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等文件要求,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发布程序,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并建立审查记录,确保发布信息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和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情况。充分利用临沂财政、指尖上的郯城等线上信息公开方式和线下信息公开栏发布财政资金信息,全面履行政务信息公开职责。我局按照保密审查程序严格审查单位公文公开属性,依照程序公开相关文件。同时及时对已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对失效、废止、被新文件取代的文件及时标注文件的有效性。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时完成本县财政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重点落实好“财政信息”专题专栏保障工作。不断提高工作实效,按规定时限实时更新信息,及时解读财政工作和政策,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将政务公开情况纳入个人年度。积极参加县政府政务公开培训,开展全员保密培训,切实加强长效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1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存在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二是部分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创新性不足。三是公开量、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提高政策发布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处理费的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郯城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郯城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取得显著成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打造信息公开平台,明确公开载体,并不断提升开放参与水平,通过“政府开放日”活动等形式,增进政府与公众的交流互动。同时,郯城县财政局还完善监督体系,压实政务公开责任。截至目前,县财政局已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百条,涉及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多个方面,进一步提高了财政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公开情况

全年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计5件。

(四)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

2024年,郯城县财政局在政务公开方面进行了创新发展。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的同时,也利用了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发布财政信息,不仅提升了政务公开的效率和质量,也进一步增强了政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为构建阳光财政、服务型财政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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