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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gsj1/2024-000000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17 [ 公开日期 ] 2024-01-1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立足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建立了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各个环节的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1.主动公开方面。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工作要求,及时公开了各类政府信息,特别是食品药品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多元化和时效性。共通过郯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开信息268条,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企业年报信息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等内容。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完善办理环节,提升依申请公开效率,全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共收到4件依申请公开,均已办理完毕,未出现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各类公开信息的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和公开渠道,让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到三审三校,严格划定审核责任,严把保密审查关口;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发文时严格填写公开属性,属性为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按照“发文即公开”的原则,及时在政府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公开。

4.平台建设方面。按照线上、线下“双轨并行”的公开原则,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线上,依托政府网站、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博、食安郯城公众号,分门别类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微信公众号主要公开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动态;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博主要发布国务院、国家总局及省局各类信息,并开通解答网友疑问互动功能;政府网站主要做到全面性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主动性。

5.监督保障方面。局领导班子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分管负责同志,成立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统筹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个科室确定一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全面负责本科室需要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全面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7

行政强制

8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各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对于信息公开范围的界定标准把握不是很准确,致使部分信息公开存在滞后的现象。

二是部分执法科室责任意识不强,公开怕担责任,不愿意公开。

三是政务公开工作缺少一定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推进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工作目标,加强重要性认识。重点落实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市场信息公开内容。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三是加强培训教育,着力打造就一支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知识和理念的政务公开队伍。提高服务意识,加强专业技能教育,造就一批政务公开的专门人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3年,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

2.本单位落实2023年度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无。

3.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今年,我单位未承办建议提案。

(四)本单位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新公开模式,从多个角度开展食品安全政策解读。由单位负责人录制政策解读视频,创立《食安郯城》电视节目,制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录片,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全面公开,对食品安全政策和知识以更加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解读,引导商家及消费者积极学习相关政策知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实现食品安全共知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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