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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qxj/2024-000003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气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17 [ 公开日期 ] 2024-01-17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编制。结合郯城县气象局工作实际,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郯城县气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深度和细度,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依法行政、政务民生等方面起到了积极有力的推动作用。

1.主动公开方面

郯城县气象局严格遵循“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除依法依规需要保密的文件外,持续规范并细化公开领域信息。全年共主动公开文件数539条,其中包含各类预警信号、重要天气报、节假日预报等信息449条,工作进展、行政执法公示等信息90条,有效提升了公众对信息的知晓度和到达率。

2.依申请公开方面

郯城县气象局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2023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为提升信息管理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郯城县气象局结合人事调动,及时做好动态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2023年,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局领导班子、主要职责、机构设置、执法岗位信息等相关信息,保证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务实有效推进。

4.平台建设方面

郯城县气象局不断推动与郯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融合发展,强化对气象领域信息公开,集中释放权威信息,主动引导舆论。我局建立各类微信群并与县融媒体中心签订预报预警合作共建协议,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发布日常天气预报、宣传气象科普知识,加大公开力度,为公众提供快捷气象气象政务信息。

5.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建立信息报送、发布工作机制,认真填写《信息发布审批单》,严格信息发布工作程序和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信息传递共享微信群,实现了日常动态信息、先进经验做法、意见建议等多种信息的实时共享和及时报送,安排局办公室1名人员专门负责,稳步提升信息发布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郯城县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度不够,缺乏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时效等方面的标准还不够高,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有待加强。

下一步的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抓实抓细,规范发布有关信息内容;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定期对涉及政务公开的科室进行提升干部对政府信息的采集和编辑能力,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3年,郯城县气象局未发生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二)贯彻落实2023年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全过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公开本单位机构职能,更新机构设置、领导信息、办公时间、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等方面内容;

主动公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信息,及时发布相关注意事项,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023年县气象局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539条,受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信件6件,均按时办结,办结率达到100%。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无

(四)本单位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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