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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gyzcyyzx/2023-0000005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 公开日期 ] 2023-01-28 [ 有  效  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郯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网址:http://tancheng.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联系郯城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地址:郯城县北环路57号;邮编:276100;电话:0539-6220600;邮箱:tcxgzzx@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郯城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按时公开财务预决算、工作动态和政策法规,及时披露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状况、经济效益、资产保值增值和国资监管等国资国企信息。

1.主动公开。2022年,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在县政府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等,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共发布信息63条,其中工作动态20条,公示公告3条,政策法规文件2条,工作计划2条,国资国企信息36条。

2.依申请公开。2022年,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当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单,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定,坚持政务公开和国资监管工作相互结合、齐抓并进,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升国资监管能力的重要举措,编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公开“一张清单”,及时、精准、主动向社会推送和发布有关政策措施等信息,持续提升国资监管服务能力和水平。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抓好政府网站的日常管理与维护,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适时开展政务信息违规审查工作,杜绝和防范政府信息公开中发生失泄密事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密性。

5.监督保障。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国资综合股,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向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配备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员1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未配备专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人员,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同时承担其他业务工作,无法集中精力投入到政府信息工作工作中,导致部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不及时。

(二)改进情况

1.重新调整单位人员工作分工,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督促按时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无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未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3.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无创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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