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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技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kjj/2023-000000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日期 ] 2025-09-09 [ 公开日期 ] 2023-01-28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中共郯城县委办公室、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优化政务服务,做好监督保障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基本情况

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编制了《郯城县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郯城县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明确了县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处室,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时限,获取信息的办法,以及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方式、处理程序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结合我局相关职能,严格依照上级有关要求进行编排,并适时更新,到目前为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县科技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坚持规范工作机制,畅通申请渠道。2022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提高公文类政府信息的公开效率。明确保密审查责任和程序,建立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等,加强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今年以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主动公开文件24篇,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全面做好县政府网站栏目建设,及时发布科技创新工作动态、惠企政策,丰富宣传形式,通过政策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提升政府信息传播的渗透力、影响力、感染力,做到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1、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一是做好办事指南动态调整工作。发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工作作风,根据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办事指南并对外公布,所有事项办事指南至少配置3项常见问题,常见问题配置率达到100%,进一步提升咨询系统的精准性和便捷性。补充完善办事指南申报材料范本,对所有须申请人自备的材料均在办事指南中规范配置了格式文本,配置率达100%,优化办事指南设置,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便民度和规范化。二是不断优化审批方式。2022年,进一步缩减办事承诺时限,全类型事项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的比例达95.99%。从“最多跑一趟”提升为“一趟不用跑”,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增强政务服务效能。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机关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以公开透明、科学有效、双向互动为原则,把舆情收集、研判、回应作为增强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通过信访、12345诉求件等渠道做好政务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等工作,2022年,我局共处理12345诉求件1件,未出现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信息公开的渠道以郯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新模式的运用不够广泛,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创新。2023年,我局将继续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在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借助媒体在线访谈、政策现场宣传活动、报刊专题报道、微博微信及直播平台等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探索更加多元的信息宣传方式,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参与和监督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本单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共答复政协提案1件,答复结果为满意。根据工作要求,答复结果和办理总结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

3.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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