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tanchengcgj/2022-0000009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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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5-09-09 | [ 公开日期 ] | 2022-01-18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修订印发了《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制度,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主动公开工作信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县政府网站、“指尖上的郯城”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工作信息。2021年,我局共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2次。各类媒体见稿约220余篇。其中在市级以上媒体见稿40余篇,包括大众网、临沂市城管局等政府、媒体网站;在县政府网站发布工作动态125篇,“指尖上的郯城”发布信息20余篇。联合电视台播发视频新闻18期,其中3期在《临沂新闻》播出;制作《城管会客厅》3期使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为人们所了解、理解和支持,不断提高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为城管工作建言献策,共同构建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2、依申请公开。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制定《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依申请公开程序规范、渠道顺畅。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2020年持平,未引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2021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制定了《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网站、新媒体平台信息投稿发布流程,推进我局网上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建设。制定了《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试行)》,促进我局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及时规范。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动态调整完善公开平台。在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的指导下,对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动态调整,不断完善公开平台信息,切实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公开。
二是做好网站互动交流。进一步畅通公众交流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所有留言咨询及时回复,今年以来,共回复市民留言和县长信箱分发信件5条。
5.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是政务公开的主办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各单位、科室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合力。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工作成效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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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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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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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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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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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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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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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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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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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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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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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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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 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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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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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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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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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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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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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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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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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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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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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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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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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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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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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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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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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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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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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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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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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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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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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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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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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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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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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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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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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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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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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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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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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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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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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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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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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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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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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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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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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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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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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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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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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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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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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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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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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公开力度不够、政策解读形式单一、长效管理机制还需完善等问题。为此,我局将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精准发力: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要求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定期对网站栏目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检查网站页面能否正常访问,各栏目及其子栏目内容是否及时更新,网站提供的各项服务功能是否正常等。
(二)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对于与社会公众关系紧密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法规政策,及时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解读,通过文字、图表、视频、专家解读等形式进一步回应公众关切,扩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的需求。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长效管理,完善部门科室协同配合,局办公室定期调度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及时、高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2.本单位落实2021年度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入解读重要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增强解读回应效果。二是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重要决策公开、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四是完善公开制度,强化组织领导,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编制发布《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加强相关基础工作。五是积极做好沟通交流,及时回复网站留言和分发信件,同时,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2次,与市民群众、代表委员面对面沟通交流。
3.本单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共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5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1件;承办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16件。建议和提案内容主要涉及停车管理、市政设施、市容秩序、垃圾分类、公园管理、环境卫生等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我局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承办科室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了办理质量,所有建议提案均已按期答复完毕,满意率100%,办理情况及时在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公开。
4.本单位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5.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6.本单位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