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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  引  号 ] tanchenghbj/2021-0000027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26 [ 公开日期 ] 2021-01-26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充分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以亲民、便民、利民为目标,大力开展信息公开平台的规范化建设,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一)强调部门协同,狠抓制度建设。根据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年初及时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责任。根据已制定的规章制度,要求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对于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由拟稿人、审查人、分管领导进行层层把关,公开的每条信息都认真填写《信息公开发布审批登记表》。局机关还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局机关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终范围,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水平。

(二)拓展公开渠道,增加公开内容。根据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改版要求,优化所公开的信息资源结构,重点公开包括群众关心的环境质量、企业环评、环境违法信息等内容。在局办公楼大厅显著位置,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公开分局各项业务办事指南,包括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等。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给予答复;对法定须公开的政府信息,保证及时、准确、全面主动公开。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通过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扩大受众范围,定期公开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报、空气环境质量月报、环境执法检查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办理情况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

(三)提高公开时效,确保公开质量。2020年,局机关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了2次集中业务培训,使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开内容做到精炼准确,公开时效确保迅速及时。对于环境质量信息、环评信息等,相关业务科室能做到两天内报送;对于行政处罚信息等,相关业务科室按月汇总报送公示;对于各类公示、公告类信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确保当天报送当天公开。局机关严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对公开内容进行抽查、检查,有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6

-89

19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4

-76

158

行政强制

60

-19

4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10162.147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公开内容与新版政府网站不能完全对接,需要进一步优化调整。

2、缺乏政策解读性材料。

(二)改进措施

加强与县政府办公室协调配合,认真对照新版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结构进行信息公开,确保不漏一项,全面公开须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及查询的时效性和便利性。重点针对社会关切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进行深入解读,公开法律法规解读的权威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向社会收取相关检索费、邮寄费、复制费(纸张、光盘、软盘)和其它费用,未发生费用减免情况。

(二)贯彻落实2020年郯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局围绕责任分工,结合工作实际,牵头抓好全县生态环境信息公开,重点抓好环境质量信息公开、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行政执法检查信息公开、环境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公开等内容,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对排污信息进行主动公开。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县政府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的空气环境质量、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事项、双随机检查等内容进行了及时公开。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均按时进行了答复并依规公开。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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