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ycx/2020-0000067 |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 郯城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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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0-09-15 | [ 公开日期 ] | 2020-09-15 | [ 有 效 性 ] | 有效中 |
根据《临沂市“1+1+8”污染防治攻坚战驻区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临政字﹝2020﹞22号)要求,我县对承担的第38项整改任务进行了整改。
一、反馈问题
郯城县水务公司第二水厂水源地共有取水井8眼,取水井二级保护区内还存在较多民居、小厂房等,个别取水井在田地内,无护栏等防护措施。
二、整治目标
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彻底整治。
三、整改措施
停用第二水厂饮用水源地,加大对其它水源地源水开采力度,加快铺设输水管线,将城乡供水一体化水源井源水输送至第二水厂。
四、完成情况
目前正在按照时序进度停用饮用水源地,并加快铺设输水管线。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
公示期:2020年9月15日-2020年9月22日(7天)
联系电话:0539-6109977
联系地址:郯西路98号生态环境分局103室
郯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5日